• 2026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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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福建土楼过大年 品质纯玩】厦门+鼓浪屿+云水谣土楼+海上明珠塔+环岛路+曾厝垵5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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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心游
  • 产品编号:MDA09A41
  • 上海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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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天数:
5天4晚
目的地:
上海出发 至 中国
交通工具:
产品特色:
纯玩游 海岛 家庭 亲子 小众游 深度游
产品经理推荐:
【产品亮点】
○回忆:龙昌楼-度过大年三十除夕夜,寻找记忆中的味道!
○年味:在百年土楼里,吃年夜饭,舞龙、打糍粑、篝火晚会
○品质:每个景点都有充足的游览时间,拍个照,森系、甜美、复古信手拈来
○文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来到厦门,你会发现,海在城中,城在海上,这一切就在身边
○小资:厦门知名的社会餐厅打卡用餐,品味正宗的闽南味道! ○ 特别安排:升级1晚准五土楼温泉酒店
  • 出发:
  • 总价:0
费用明细
  • 成人
  • 三钻酒店
  • ¥3798
  • 成人
  • 四钻酒店
  • ¥3998
  • 成人
  • 五钻酒店
  • ¥4398
  • 儿童
  • 6周岁以下
  • ¥1898
  • 儿童
  • 6-14周岁以下
  • ¥2398
价格不包含
1、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3、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4、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和餐费;
5、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
6、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 5日行程
  • 行程概览
  • 费用说明
  • 预订须知
  • 行程说明

    D1
    上海—厦门
    城市:厦门
    自行前往上海火车站乘坐动车前往厦门(具体车次时间以实际出票为准),抵达后司机送酒店办理入住手续!
    晚上推荐前往厦门繁华的商业老街——中山路逛逛,自由活动,这里美食众多,八婆婆的烧仙草、黄泽和的花生汤、1980的烧肉粽、莲欢的海蛎煎、巷口的鱼丸等当地小吃,让你尽情感受舌尖上的厦门。
    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酒店:厦门
    D2
    厦门-土楼
    城市:龙岩
    08:00 酒店用早餐,根据导游约定的时间在酒店大堂等候,准备开始一天的行程。
    09:00 乘车前往【集美学村】,集美学村既是钟灵毓秀之地,又是凝集众美的观光风景区。集美学村在陈嘉庚先生亲自指导下创立,其建筑融中西风格于一炉,体现了典型的闽南侨乡的建筑风格。无论是高大壮观的校舍堂馆,还是小巧典雅的亭台廊榭,无一不是琉璃盖顶、龙脊凤檐、雕梁画栋,而细细看去,却又各具匠心,无一雷同,人们称其为"嘉庚风格"。尤其是集美中学的道南楼、集美侨校的南薰楼、航海学院的教学大楼,或巍峨挺拔,或凌空欲飞,极富个性。集美学村也因此成为厦门旅游的一个热点。
    11: 30享用午餐。
    13:00前往南靖云水谣古镇(行驶时间:1.5小时-2小时)
    景点:和贵楼--游览30分钟
    参观沼泽地上的“诺亚方舟”--和贵楼----简介:和贵楼又称山脚楼,位于南靖县梅林镇璞山村,跟南靖
    县城53千米。建于清代雍正十年,由简次屏公建造的,总投资一万五千两银子,是座占地1547平方米,是南靖最高的土楼。建在沼泽地上,用200多根松木打桩、铺垫,历经200多年仍坚固稳定,保存完好。顾名思义,和贵楼是劝世人弘扬以和为贵的传统美德。楼如其名,在高速变化潮流中,它显得异常的祥和、安宁、沉稳。
    景点:怀远楼--游览30分钟
    精美双环圆土楼--怀远楼(游览时间30分钟)----简介:怀远楼建于1905-1909年,楼高四层13米,直径38米,每层34间,共136间,为简氏家族所建,是目前建筑工艺最精美、保护最好的双环圆形土楼,堪称汉族民宅建筑艺术的佳作。怀远楼最引人注目之处在于内院核心位置的祖堂,也就是家族子弟读书的地方“斯是室”。“斯是室”精巧秀气,上下堂建筑占地190平方米,室内雕梁画栋,古朴天然,书卷气浓。2006年5月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为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景区管委会禁止上楼行为,如需上楼务必在经得楼内居民同意情况下,支付小额费用后上楼参观。切勿强行上楼。
    17:30置身云水谣百年土楼—龙昌楼过大年,春节期间客家人有很多风俗我们也可以体验哦!
    1、活动一:打糍粑
    具体操作:欢欢喜喜,,热热闹闹打糍粑,辞旧迎新年

    2、活动二:舞龙
    具体操作:酒店准备好舞龙道具,是中国民间传统习俗。舞龙又称耍龙灯、 龙灯舞。龙是古老的图腾,传说龙能行云布雨、消灾降福,象征祥瑞,所以以舞龙的方式来祈求平安和丰收就成为全国各地的一种习俗。

    3、活动三:篝火晚会
    具体操作:升起篝火,围起圈来,载歌载舞~
    19:00过大年活动结束后,体验当地待客最高标准——土楼客家年夜饭!
    20:00年夜饭后,乘车前往客都温泉酒店,办理入住,后可欣赏烟花秀表演~温馨过大年
    以上时间节点仅供参考,以实际安排一位准。
    早餐:酒店含早
    午餐:含
    晚餐:含
    酒店:龙岩永定客都(国际)温泉度假村
    D3
    龙岩-厦门-午餐后鼓浪屿
    城市:厦门
    08:30根据导游约定的时间在酒店大堂等候,返回厦门(车程约 2.5H)
    11:00享用午餐。
    13:30 乘渡轮前往“海上音乐花园”---【鼓浪屿】(过渡35元/人 时间约20分钟),沿万国建筑博览线参观【英、日领馆】【黄荣远堂外景】,【海天堂构外景】,【天主教堂】,领略古今中外别具风格的各式建筑,纪念“万婴之母”的【毓园】,后于【港仔后沙滩】自由活动。
    ?鼓浪屿特色美食推荐:
    (1) 张三疯欧式奶茶铺,招牌奶茶,在鼓浪屿龙头路266号
    (2) 鱼丸店一定要去吃海坛路那家,就是日光岩出来的那家,那个味道是龙头路的那家绝对无
    法比拟的,而且院子门口还有卖蛤蛎煎饼
    (3)叶氏麻糍,纯手工做的麻糍,在鼓浪屿历史悠久,在龙头路口上一个小摊,很有特色
    (4) 黄胜记的肉脯和肉松,老字号,龙头路95号
    (5)海蛎煎又称蚝仔煎,是闽南地区特有的小吃。口口滑软,令人百吃不厌。推荐:康家龙头
    海蛎煎,龙头路189号
    (6)面线糊摊,位于思明区鼓浪屿龙头路298号(近龙头路市场)。11点后关摊,面线糊建议加油条,别有一番风味
    以上时间节点仅供参考,以实际安排一位准。
    早餐:酒店含早
    午餐:团餐
    晚餐:敬请自理
    酒店:厦门
    D4
    狐尾山健康步道-海上明珠塔-环岛路-曾厝垵-八市
    城市:上海
    08:00酒店用早餐后,根据导游约定的时间地点集合等候,准备开始一天的行程。
    09:00 厦门山海健康步道起于邮轮码头,终于观音山梦幻沙滩,串联了厦门岛中北部重要的生态节点,形成贯穿本岛东西方向的山海步行通廊,沿线串联八山三水(狐尾山、仙岳山、园山、薛岭山、虎头山、金山、虎仔山、观音山,筼筜湖、湖边水库、五缘湾),全长约23公里。我们精心安排【狐尾山健康步道】,狐尾山观景平台:可鸟瞰筼筜湖、白鹭洲等公园景观,远眺海沧新城、东渡邮轮港等城市景观。
    和熙楼位于东渡邮轮广场,这里是健康步道起点,顺着蜿蜒的步道可以到达狐尾山公园,和熙楼是一座设计感十足的桥梁。和熙楼的桥梁步道如同螺旋环绕,与周边的现代式建筑相互呼应。
    平时生活中节奏太快,我们很少能一起慢慢地欣赏身边的风景,我想要和你慢慢走,山之间,海尽头,让我们一起,放慢脚步,和家人、恋人、好友漫步在山海之间,好好享受这段陪伴的时光吧~
    10:30 参观【海上明珠塔】,厦门海上明珠塔又称厦门塔,是厦门市第一座采用钢结构的花瓶式的建筑,共19层,2004年12月竣工,顶端海拔高度195米。海上明珠塔坐落在东渡狐尾山顶公园,集旅游观光和夜景功能为一体,尤以其观景功能的独到地理优势,成为鸟瞰厦门的最佳观景点。浅绿色钢化玻璃外墙,把塔楼映衬得美丽多姿,现代化的光电技术,让塔楼为厦门的夜景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塔顶的雷达天线罩,远眺犹如一颗明珠。如今,塔楼已成为厦门市一座标志性的建筑物。
    海上明珠塔内设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以及360度全景鸟瞰海上花园观景台。有高倍望远镜感受台海,金门风光俯揽无遗!顶楼内还设有空中邮局,自制明信片,留言廊和光合讲解介绍。让您在感受美景的同时可以跟家人共享精彩一刻
    特别赠球幕影院观影一次环形的球状屏幕,5D的感官体验,让人仿佛置身太空,跟随着飞船一起肆意的
    飞翔。
    12:00 前往餐厅用餐,
    13:30 餐后前往《疯狂的赛车》拍摄场地、素有东方夏威夷之称的海边马拉松赛道---【环岛路】,沿途可欣赏到厦门大学外观,世界最长的石雕五线谱,走在安静的木栈道上,近处沙滩、远处的海水让海风拂面,带来丝丝凉爽的气息,别有一番韵味。客人可于【环岛路木栈道】自由活动(游览时间1小时)。

    14:30 【曾厝垵】曾厝垵被誉为“全国最文艺村落”,这里曾是一个质朴的渔村,如今已成为炙手可热的文化创意村。这里很适合闲逛,现代与古朴的街区相融合,街上聚集了超多独具个性的小店,边逛边吃、边买边拍,足够你折腾一整天。美食是这里除了文艺之外的另一个标签,曾厝垵的五街十八巷中,遍布了各式各样让人口水直流的小吃和琳琅满目的水果。(可自费品尝各类风味)

    16:00乘车前往【八市】,厦门最本土的地标在哪里?”老厦门人都会告诉你“八市”。
    厦门第八市场俗称“八市”,通常讲的“八市”,其实包括两个菜市场,一是从开禾路口延伸到开元路口的“开禾市场”,二是常被称作“八市内场”的“十”字形的营平市场,即真正的第八市场。作为厦门一个重要地标,它承载着无数的“厦门记忆”。虽说现今的厦门,已经有全新的海产品批发市场,但普通厦门人还是爱去八市淘海鲜,原因便是这里有厦门人的根。八市给人的感觉就是“真实”,因为它没有过多的修饰,没有大型商场那样富丽堂皇,有的就是厦门人的日常,小到一分一毛,一钱一两。可于【八市夜市】自由活动,夜幕降临,八市更加热闹,下班的人群习惯的走入八市,在这里品尝习惯的味道,八市不当有无尽的海鲜,更有很多当地留存的传统美食,“朱记手撕鸡”“卤香坊熟食”“亚秀祖传肉粽”“亚记麦奶”“郑记水煎包”“惠源面包”“卤肉饭”“鸭肉面线”.............让您吃的停不下来,让我们当一回地道的厦门人,融入记忆,融入生活,在这里采购最便宜最新鲜的海鲜、采购厦门的地道美食。现在八市的周边,一些小巷中,许多外地的游客,喜欢在八市上先采购好海产品,然后拎着海产品去餐饮店加工,现买现烧现吃,一切都是新鲜的,因而这些餐饮店几乎生意都很好,通常店老板会收取15-50元的海鲜加工费。
    以上时间节点仅供参考,以实际安排一位准。
    (根据导游约定的时间集合送回酒店,如超过集合时间客人需自行返回酒店)
    早餐:酒店含早
    午餐:含
    晚餐:敬请自理
    酒店:厦门
    D5
    厦门—上海
    城市:上海
    早餐后自由活动。之后根据航班司机约定时间送厦门北站,乘坐动车返回上海。结束快乐旅程.返回温馨的家! (具体动车车次以出团单为准)
    早餐:含
    午餐:自理
    晚餐:自理
    酒店:/
  • 费用说明

    行程标准
    大交通:上海-厦门往返动车二等座火车票;
    小交通:当地跟团期间旅游套车,保证1人1正座!;
    住宿:行程所列酒店住宿费用:2人1间(标间或大床);3晚厦门酒店+1晚龙岩永定客都(国际)温泉度假村酒店
    厦门段三钻参考酒店:艾思顿酒店莲花路口店、怡庭万象城店、时盟全时酒店、家和春天酒店、养元酒店、美途酒店等以同等级实际安排为准
    厦门段四钻参考酒店:厦门柏纳酒店连锁、君帝湾酒店、光明人康旅酒店、宜尚酒店、途客中国酒店、亨龙花园酒店、金桥花园等同等级酒店。 如遇以上参考酒店满房,则安排同级酒店 ;厦门段五钻酒店参考:万佳国际酒店、明发国际酒店、伟尔酒店、白海豚酒店、空港佰翔花园酒店、湖里颐豪酒店、君泰酒店、佰翔软件园酒店等以同等级实际安排为准; ;
    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行程中注明含的景点第一道门票(不含景区内设自费项目,另有约定除外);赠送景点或项目因时间或天气原因不能前往或自动放弃,按“不退费用”和“不更换景点”处理;
    用餐:含4早4正餐;小眼镜海鲜排挡50元/人,厦门市区餐厅50元/人,土楼年夜饭70元/人;餐不用不退;
    导游:当地导游服务;
    7、儿童服务标准:
    6周岁以下儿童不占床,不含早;含地接车费、导服费、正餐、旅行社责任险;产生其他费用自理。
    6周岁-14周岁以下儿童不占床、不含早。含往返火车票、车费、导服、正餐、旅行社责任险;产生其他费用自理。
    8、此团在当地散拼。福建省旅游用车均为套车形式。请带好随身物品上下车,届时可能会换车。
    价格不包含
    1、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3、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4、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和餐费;
    5、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
    6、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行程标准
    补充条款(以下内容是合同附件):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滑水、漂流、水上摩托艇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滑雪、跳伞、滑翔、热气球、蹦极、探险、赛车赛马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自行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不予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按照航空公司规定,往返机票须按照顺序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机票,仅适用于行程上所列明的自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若去程航班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取消,回程航班即自动取消。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关于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补充条款(以下内容是合同附件):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滑水、漂流、水上摩托艇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滑雪、跳伞、滑翔、热气球、蹦极、探险、赛车赛马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自行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不予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按照航空公司规定,往返机票须按照顺序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机票,仅适用于行程上所列明的自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若去程航班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取消,回程航班即自动取消。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关于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补充条款(以下内容是合同附件):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滑水、漂流、水上摩托艇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滑雪、跳伞、滑翔、热气球、蹦极、探险、赛车赛马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自行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不予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按照航空公司规定,往返机票须按照顺序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机票,仅适用于行程上所列明的自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若去程航班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取消,回程航班即自动取消。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关于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旅游须知
    一、 行前解约提醒:
    1. 确认出游安排:请旅游者详细阅读上海市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及合同相关内容,充分考虑自身出游可行性,看清合同条款,签约后旅游者解约的损失需由旅游者按照合同内容承担。旅行社提供的《出团通知书》、《行程单》等作为合同附件之一。
    2. 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
    二、 人身财产安全警示:
    1. 确保身体健康:确认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和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服用药物的,请随身携带并带足用量。
    2. 饮食卫生安全: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等疾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物和饮料。不购买和食用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切勿贪吃生食、生海鲜,切勿暴饮暴食。
    3. 做好个人防护:如旅途涉及热带、高原、海滨、草原等特殊气候及地理条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防高原反应等各项防护措施。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报备。
    4. 注意人身安全:在景区内人多不能推搡,拍照时注意脚下安全。在旅游活动过程中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范围内活动,切忌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乘坐船、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时,要穿好救生衣。海边游玩,不在无救生人员的区域下水,请勿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切勿下水,应听从合理劝阻。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或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公安机关帮助。
    5. 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法规。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请系好安全带,过马路请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旅游大巴、快艇在颠簸途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人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
    6. 保管随身物品:保管好自身行李。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保险柜服务,勿放入交运行李、酒店房间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物稳妥安置。游览、拍照、自由活动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发现财物丢失或被盗,立即报告导游并及时报警。
    7. 注意住宿安全:正确使用酒店设施,注意做好防滑措施,睡前请锁好门窗。退房时,切勿遗忘行李物品。
    8. 携带旅行证件:旅行证件、交通票证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
    9. 保持通讯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
    10. 宗教礼仪习俗:尊重所在地区的风俗习惯、民族政策、禁忌等,不要和当地人发生不必要的纠葛,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
    11. 按照行程安排:游览观光时,听从导游按照合同所进行的合理安排,不要独自行动,不得擅自离团。如旅游者在行程中,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未产生的旅游项目,除景点团队门票价外,其余费用均无法退还。
    12. 自由活动期间:加强安全意识,尽量避免涉足过于危险的区域,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夜间自由活动结伴而行,不要乘坐无标识的车辆,不要围观交通事故、街头纠纷,不要晚归。
    13. 旅游意外保险:旅游途中或因各类意外事件造成损失,特提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了解相关保险范围、保额、免责条款等。
    三、 特别告知:
    1. 航班问题提醒: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航空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 个人消费说明:旅游者在行程途中自行购物、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均由旅游者个人承担。
    3. 旅游质量纠纷: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旅游者可通过正常渠道投诉。根据《上海市境内、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第五条第(一)条款第6点要求,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应与旅行社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旅游者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文明旅游义务:旅游者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文明旅游规范。旅游者有不文明旅游行为且经导游劝阻屡次不听的,视为旅游合同第五条(二)7.(3)从事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预订须知

    特殊约定
    特别声明:
    1、鼓浪屿商业街特产店,并非旅行社安排购物店,请客人自行选择,酌情购买,旅行社不接受岛上商店购物产生的投诉。
    2、鼓浪屿岛上全面禁止扩音喇叭等扩音器,游客需自行租用无线麦克。
    3、导游可能会带您品尝当地土特产,如果您不想参加,请和导游说明,非购物店。
    4、为满足各地游客来厦门不留遗憾,导游酌情推荐部分自费景点,客人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自愿选择参加并签字确认。(自愿参加、绝无强制)
    5、在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保留调整行程先后游览顺序的权力。
    6、游客意见反馈单客人当地签署满意,结束行程回到出发地我社拒绝接受任何投诉并不予处理。
    7、温馨提示:如果遇到政府征用,旺季满房等情况,导致无法安排行程中所列酒店,我社将安排相同标准酒店为您服务,请知悉!(标准参考艺龙,Booking,agoda等)
    8、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已经优惠不再产生各种退票!(包括老年 军官 学生 残疾等证件)。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报名须知
    一、报名须知:
    请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旅行社为非专业健康医疗机构,无法判定旅游者的身体健康情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旅游者请确认自身健康条件能完成此次旅游活动,如果身体欠佳,请自备常用药品及急救药品,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旅游者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因自身疾病引起的伤亡,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责任,旅行社已尽到告知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交通须知:
    因机票实名制,仔细核对合同中旅游者信息,确认姓名和证件号码无误,如因旅游者提供证件号码或姓名有误,造成不能通过海关检查、不能登机或不能登乘其他交通工具的,损失将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机票一经确认开票后,客人不可签转或退票,如可退票的根据所出票航空公司的退票规则支付相应退票损失,如遇航班延误或取消,旅行社负责协调但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游客必须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登机(16岁以下小孩须带户口本,16岁以上小孩带身份证)。请游客按照出团单上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自行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如因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误机,导致损失由旅游者自己承担。
    三、团队须知:
    (1)此行程是散客拼团,当旅游者前往旅游目的地时有可能存在不同航班且落地时间可能不准点及所住酒店不同的因素,因此会出现等待情况,敬请旅游者谅解。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和导游或者相关人员反馈。
    (2)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3)如遇台风、暴雪等天气原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景点游览、自由活动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4)为丰富游客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在游览过程导游会推荐自费景点套餐供您参考,请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不强制参加;
    (5)自由活动期间,导游提醒游客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6)行程目的地非一线发达城市,接待能力有限,酒店星级评定标准也比国内低,所有酒店设施软件与硬件均不能以大城市的眼光去衡量,尤其是旅游旺季的时候,热水、用餐等服务均会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敬请谅解。
    (7)旅游者因自身原因,在旅游行程中需中途离团,须与地接导游签署书面《离团申请书》,经报名组团社确认认可后方可离团;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由旅游者自负;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自行离团属违约行为,我社将默认为自动放弃所有行程,不承担任何风险后果。
    (8)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赠送项目不退)
    (9)请旅游者在当地如实填写旅游质量意见表,质量意见表是我们处理游客投诉及报账旅游者维护权益的最终依据,不填或虚填者返回参团地后投诉将不受理。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下述文本甲方为游客方,乙方为旅行社方。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条款作为旅游合同补充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责。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原因,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2、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交通客运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等,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出发前未按时支付旅游费用及其他费用(如房差等),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4、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甲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适宜出游的体检报告;甲方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虚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拒绝甲方继续参团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5、甲方应根据行前说明会(如有),出团通知单等文件,做好出游前各项准备工作。乙方可以电子形式包括但不限于QQ/微信/邮件等形式将出团通知单等文件发送甲方,甲方收到须回复;如因甲方不参加行前说明会(如有)或不仔细阅读乙方发送的出团通知书等文件所造成的有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6、参团须知、旅行社告知书、出团通知单、旅游补充条款等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在出发前未获得以上文件或者对文件有疑问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7、甲方已清楚且愿意遵守:本旅游产品所含的往返团队优惠机票系团队票或乙方与航空公司约定不签转、改期或退票的机票,不得签转、更改或退票。如根据航空公司规定,机票可签转、改期或退票的,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本合同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实际签订合同的甲方代表与其他旅游者之间的关系(比如赠予、委托代理、代表等)属于内部法律关系,乙方属于该法律关系的第三人,甲方没有义务向乙方披露该法律关系的内容。由于其他旅游者不参与本合同签订过程,乙方无法直接向其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因此甲方代表有义务将合同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说明,对旅游者的告知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及时全面地告知其他旅游者,并将其他旅游者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信息、不适合参加的旅游项目的信息等)告知乙方。除非其他旅游者事先向乙方书面声明,否则甲方在合同文本、相关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补充协议上的签字,效力及于全部其他旅游者。如甲方将本合同中自身权利义务转让于第三人的,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该第三人不承受上述代表地位。
    9、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或届时直接向导游或领队提出,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另行协商安排。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内,旅行社将会视旅游者需求及实际情况推荐部分自费项目,如旅游者自愿参加,应与旅行社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10、明确“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监测,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护。建议游客购买人身意外险。

    以上补充条款内容送达游客后,请仔细阅读,如出行前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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